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是誰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是誰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是誰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是夫妻的。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知識產權的收益等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雙方約定該財產歸個人所有的,應當按照約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的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