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一下農村宅基地能否買賣

諮詢一下農村宅基地能否買賣
諮詢一下農村宅基地能否買賣
首先,依據我國現行相關土地管理法律的規定,農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爲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其次,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具體的買賣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之
一,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就是非自然人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假如只有一處,轉讓後不得再次申請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爲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農村宅基地由於其不具備商業性質,所以一般是不可以參與買賣的,對於相關產權的認定應當結合實際而定,特別是戶口已經遷入城市的情況下,由於戶口性質已經變化,所以不在具備分配宅基地產權的資格,但其建設的相關房產仍然是屬於當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