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徵土地使用稅嗎可以免徵土地使用稅的情況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五年至十年;(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