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國家賠償金時能直接向法院

行使國家賠償金時能直接向法院
法院拖欠國家賠償金怎麼辦

法院拖欠賠償不給會給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當事人可以向檢察院反映情況,利用媒體等給法院施加壓力。要確保及時支付國家賠償金,需要強制執行機制來落實。允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可以直接從賠償義務機關或者財政部門的財務賬號中劃撥支付國家賠償金。同時,應明確規定國家賠償金由財政部門直接支付給受害人,不必透過賠償義務機關轉手,只需及時告知訊息即可。另一方面,對於財政部門沒有將國家賠償金列入年度預算的,應追究財政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同時,對於賠償義務機關沒有按時申請國家賠償金,以及財政部門沒有及時支付賠償金的,不管什麼原因,都必須追究單位、領導和直接負責人的責任。再者,必要時可以考慮以省級爲單位,建立國家賠償基金,確保國家賠償金有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