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清算企業的風險

評估清算企業的風險
企業改制風險評估的範圍有哪些

本意見所稱國有企業改革風險評估範圍,主要是指對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產權轉讓、關閉破產、廠辦大集體改革、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等有關行爲的風險評估。改革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存在社會穩定風險,在實施前要對其內外部環境、利益相關方、改革方案、職工安置方案等重點環節和重要因素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實施國有企業改革,產權持有人是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責任主體。在企業改制重組、產權轉讓、關閉破產、廠辦大集體改革、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等重大改革事項過程中,有關責任主體要對社會穩定風險進行評估,與企業所在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共同應對風險。對於社會穩定風險較大的事項,要積極化解,待風險可控後方可實施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