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銷是否要交回電子口岸卡

企業註銷是否要交回電子口岸卡
企業註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企業註銷分爲總公司註銷和分公司註銷:


一、總公司註銷所需材料: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檔案;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


二、分公司註銷所需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二)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三)公司出具的註銷決定,註明註銷的原因。


(四)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檔案;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五)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