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該怎麼辦,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被打了該怎麼辦,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被打了該怎麼辦,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答
被打了,可以先去司法鑑定機關做傷情鑑定,經鑑定,若傷情達到輕傷程度的,再以故意傷害爲理由請求公安機關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爲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爲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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