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社保如何提取公積金

個人社保如何提取公積金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怎麼提取個人公積金

職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餘額的條件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到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定居;償還購房貸款本息;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規定比例;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在集中封存帳戶管理兩年以上未繼續繳存或未辦理轉移;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及其他依法允許提取的情形。

按規定,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也可轉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繼續存儲。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存儲餘額尚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