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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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車禍死亡賠償
一、醫療費用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醫療費賠償金額 = 診療費 +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如化驗費、檢查費等)
注: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二、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注:計算誤工費的基數(誤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統計: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②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③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注:截至2009年7月國家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爲50元/天
四、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①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②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南通車禍死亡賠償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費賠償金額=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五、喪葬費的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六、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公式
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扶養年限
注:扶養年限:①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
②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七、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
注: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爲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八、住宿費
住宿費賠償金額 = 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九、直接財產損失
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 = 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十、精神損害撫慰金
十一、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賠償年限
注:賠償年限: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