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二年沒登記離婚怎麼解決

結婚二年沒登記離婚怎麼解決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結婚二年離婚財產分割如何進行

1、離婚時,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由雙方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財產的具體情況,以適當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原則作出判決。

2、如果一方存在婚姻法46條規定重婚、家庭暴力、遺棄或虐待家庭成員、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過錯情形,且該過錯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一方可以提出損害賠償。

3、損害賠償的原則,如果雙方存在夫妻共同財產,無過錯方可以主張得到全部共同財產或絕大多數共同財產。

如果雙方按照婚姻法19條的規定約定婚內所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的,爲了體現對於過錯方過錯行爲的懲罰,應以過錯方的個人財產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過錯方的過錯行爲比較嚴重,例如與婚外異性非法同居,生育了非婚生子女,給合法婚姻一方的無過錯當事人造成較大精神損害,無過錯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4、如果雙方都不存在過錯行爲,或都存在過錯行爲,且雙方按照婚姻法19條的規定約定婚內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的,不涉及財產分割問題。

如果按照婚姻法19條的規定約定,婚內財產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則按照約定的比例予以劃分。

5、如果雙方按照婚姻法19條的規定約定婚內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或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較多的,離婚時,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給付賠償的,另一方應依法給付賠償。

6、如果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雖然雙方已經依法辦理結婚登記,並共同生活,但是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其經濟狀況或依靠離婚所分得的財產,不能滿足當地最低生活需求的,人民法院會在離婚訴訟之中,對給付人要求返還彩禮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支援。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9條、32條、39條、40條、46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10條

如果是已經結婚兩年的夫妻想要離婚除了財產上需要有分割的方案以外還有可能涉及到孩子的撫養的問題,對於複雜的婚姻案件還是建議大家直接找律師的幫助能夠儘快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