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對二審不服怎麼辦

被告對二審不服怎麼辦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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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維持原判,被告不服怎麼辦

【1】二審維持原判,被告不服。r【2】如果是民事案,可以開啟《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仔細學,認真看。r對二審不服,有第二百條情形,當事人可以向省進階法院申請再審。r訴訟時效爲六個月。就是從收到二審判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省高院提出再審。r【3】對於刑事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r第二審的判決、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都是終審的判決、裁定。r當事人不服二審刑事判決,近親屬,代理律師可以寫申訴狀,向最高檢察院遞交。r聶樹斌等案就是這樣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