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虛開企業所得稅

取得虛開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取得其他企業給的補助資金怎樣繳納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取得其他企業給的補助資金併入其所得繳納所得稅。r《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經國務院批准,現就企業取得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通知如下:r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爲不徵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一)企業能夠提供資金撥付檔案,且檔案中規定該資金的專項用途;(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髮生的支出單獨進行覈算。同時規定,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不徵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