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減刑的條件

簡述減刑的條件
誰能給我簡述應當減刑的條件是怎樣的啊?
減刑,是針對正在執行刑罰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減刑只適用於: 1、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說,減刑的對象只有被判處刑種的限制,而沒有犯罪性質和被判刑期的長短的限制; 2、在刑罰執行期間,正在執行刑罰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減刑情節,如果沒有被判處刑罰或者刑罰已執行完畢,減刑就不存在的意義。只有符合上述兩個前提條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適用減刑。減刑,分相對減刑和絕對減刑兩種情形。相對減刑,也叫可以減刑。刑法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對減刑的條件。絕對減刑也叫應當減刑,是具有刑法規定的六個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情形的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