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於清算致債權受損應予賠償嗎

怠於清算致債權受損應予賠償嗎
怠於清算致債權受損應予賠償嗎
怠於清算致債權受損應予賠償。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零六條規定,清算組不依照本法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
清算組成員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謀取非法收入或者侵佔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退還公司財產,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條
清算組不依照本法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