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可否能撤銷

無效婚姻可否能撤銷
無效婚姻可否能撤銷
1、無效婚姻不可以撤銷。但需要向法院申請無效。且以重婚爲由的,申請人爲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以未到法定婚齡爲由的,申請人爲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爲由的,申請人爲當事人的近親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九條 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其中,利害關係人包括:
(一)以重婚爲由的,爲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爲由的,爲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爲由的,爲當事人的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