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與轉賣固體廢物罪的界限是什麼

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與轉賣固體廢物罪的界限是什麼
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與轉賣固體廢物罪的界限是什麼
1、主觀要件均爲故意,只是故意的內容不同,本罪的故意表現爲行爲人明知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行爲違反國家對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動和管理制度,並有可能污染環境而爲之。而後罪的故意表現爲明知運輸進境的固體廢物是國家禁止進口的,仍逃避海關的監管將其運輸進境的。
2、客體要件不同。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有關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動和管理制度,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而後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對外貿易管理,屬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
3、犯罪客觀要件不同。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允許進口的,主要是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後罪的犯罪對象是境外固體廢物,不受是否禁止的或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