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醫鬧被擊斃

哈爾濱醫鬧被擊斃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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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鬧與非醫鬧的界定


“醫鬧”多是無業人員。一個醫鬧團體最少的有十餘人,最多的有百餘人,這些
人大多都沒有固定的工作,有相當一部分還是城市周邊的中年婦女,她們大多靠揀垃圾或做小生意爲生,且大多屬於一個村或一個地方的人。每次有“業務”的時候,就由一個人牽頭,一個通知一個,有相識的也有不相識的,然後在一起相約到醫院。有時,醫鬧是某些有權有勢的人在幕後操縱的。他們平時在醫院門前看似在四處“閒”逛,其實他們並不“閒”,他們在各個診室搜尋,四處打聽患者的各種醫療事故資訊,當他們從各種醫療事故中嗅到金錢的味道,就馬上和患者家屬聯繫稱自己可以幫助家屬向醫院索要賠償,並提出自己的要求,然後打着患者家屬的旗號,在醫院上演要求醫院承擔責任的鬧劇。他們會在醫院門口扯上橫幅,衝進醫院又打又砸,圍堵醫生、封住診室,要求院方賠償。如果院方不賠償或不遷就這種行爲,他們就會在醫院鬧上十天半月,不拿到錢誓不罷休。他們既不是醫院的工作人員,也不是患者的家屬,而是悄悄滋長的另一種怪異職業“醫鬧”。這樣的“醫鬧一族”往往和出現了醫療糾紛的患者家屬相互配合,或是在醫院門前聚衆靜坐,或是在醫院拉起橫幅要求賠償,嚴重的將死者或傷者擡到醫院門診大廳擾亂就診秩序。在醫療糾紛當事人獲得了醫院的賠償後,他們再與當事人分紅。


  醫鬧與非醫鬧的界定有很多個方面,醫鬧大部分都是因爲病人家屬與醫院進行的糾紛,醫鬧的家屬往往戶採用各種途徑擴大或者是扭曲事實,對醫院實行各種破壞或者是毆打醫生,影響了醫院的政策工作,同時也是對社會產生了一種不好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