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四年可以減刑多少年

判四年可以減刑多少年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爲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爲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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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想問下判四年可以減刑多少年

 關於判四年可以減刑多少年問題一般減刑多少不能一概而論,看具體表現而定。
  《刑法》 第七十八條規定, 【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監獄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根據監獄考覈的結果,可以減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根據罪犯的現實表現,包括思想表現,學習成績,勞動表現,有無立功受獎行爲等進行計分考覈,獎勵分累加到一定幅度由監獄報請人民法院進行減刑。一般來講,在押罪犯80%以上都有減刑機會,表現突出的一般可以減原判刑期的三分之一左右,表現較好的可以減刑四分之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