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妻子有贍養公公婆婆的義務嗎

丈夫死了妻子有贍養公公婆婆的義務嗎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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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贍養公公婆婆

所有情況下都可以不贍養。兒媳不屬於法定贍養人的範疇,所承擔的僅僅是協助贍養的義務,兒媳婦本身對公公婆婆沒有贍養義務。直白說,兒媳婦贍養公公婆婆是情分,不贍養是本分。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