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合理 我怎辦

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合理 我怎辦
交通事故責任人認定書不合理,可以拒收嗎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事故處理機關單方面作出的行爲,不需要徵得當事人的同意。


當事人拒收認定書,並不意味着事故處理機關沒有送交。只要事故處理機關對拒收認定書的行爲記錄在案,即視爲送達。也就是說,當事人拒收交通事故認定書,並不影響公安機關的送達。


2、從另一個方面看,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應當接收,這樣可以對持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認真審讀,仔細研判,以便從中找出具體的錯誤之處。


按照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可以自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後者在受理後需在30日內做出複覈結論。


3、因此,即使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也絕不可拒收。只有認真簽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送達的事故認定書,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