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關的行爲人不清楚應該如何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所以瞭解正確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時獲得救助就爲有效的方法。當事人自行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應當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處理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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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訟程序

可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相應損失證據等起訴要求賠償,民事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的同時請求進行人身損害傷殘鑑定,賠償額以人身損害傷殘鑑定結論爲準,遼寧地區城鎮戶口的,10級傷殘一般賠償5.5萬元傷殘賠償金,4000元左右的精神損害賠償金,賠償金按級別遞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