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小三精神損害賠償

出軌小三精神損害賠償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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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中出軌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離婚時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法定的離婚損害賠償的事由包括: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遺棄。單純出軌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不一定會得到支援。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