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有未遂嗎

教唆犯有未遂嗎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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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有未遂嗎

教唆未遂是指已經着手實行教唆他人犯罪的行爲,由於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主要特徵是:

(1)教唆犯已經着手實行犯罪行爲。共犯從屬性說認爲,教唆犯從屬於實行犯,只有實行犯的着手才能視爲教唆犯的着手。共犯獨立性說認爲,共犯是獨立表現其主觀惡性的,教唆犯對實行犯沒有任何從屬性可言,只要教唆犯着手教唆,就可視爲教唆犯的着手。中國刑法理論認爲,教唆犯的着手不以被教唆犯的着手爲轉移,只要教唆犯着手實行教唆行爲的,就是教唆犯的着手。

(2)教唆犯沒有得逞。教唆犯未得逞,是區分教唆未遂與既遂的標準。對此刑法理論上存在着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爲,教唆犯是行爲犯,只要教唆行爲一經實行完畢,就構成教唆既遂,反之是教唆未遂。

第二種觀點認爲,應以被教唆的人是否接受教唆形成犯罪決意作爲區分教唆犯的既遂與未遂的標準,只要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形成犯罪決意,並實施了犯罪行爲,那麼無論被教唆人實施的是犯罪預備行爲,還是犯罪實行行爲,是犯罪既遂,還是犯罪未遂,教唆犯均構成既遂,反之是教唆未遂。第三種觀點認爲,應以被教唆犯實行被教唆的犯罪是否既遂作爲區分教唆犯既遂與未遂的標準,被教唆犯實行被教唆的犯罪構成既遂的,教唆犯也是既遂,反之就是教唆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