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你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單位,單位同意,應視爲雙方協商終止了合同,不存在你違約的問題。如單位不同意,你堅持辭職,則屬你違約,是否支付違約金要看合同上有無此約定,如無此約定無需支付,但應賠償因你辭職給單位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