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電話開車怎麼處罰

手持電話開車怎麼處罰
手持電話開車怎麼處罰
手持電話開車罰款200元,扣2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三)項,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爲: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爲,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
怎麼判斷你開車的時候是否手持電話也就是一隻手離開了方向盤,另外一隻手握着方向盤,總之駕車的時候,如果一隻手握着電話靠在耳邊撥打的話;
離開了方向盤,就算是。開車打電話是屬於違反道路交通規則,是要罰款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爲:
(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
(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