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遺囑公證南京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於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爲。遺囑應包括以下內容;(一) 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二) 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 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四) 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五) 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遺囑公證且不需要兒女到場,自己去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