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律師見證制度

股東大會律師見證制度
根據股東大會律師見證制度,見證的範圍和原則是什麼?
根據股東大會律師見證制度,律師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自願原則,即根據客戶的申請就客戶申請的事項進行見證。 直接原則,即僅能就律師本人視眼所見範圍內發生的具體法律事實進行證明。 公平原則,即真實的反映客戶的意思表示,客觀的確認正在發生的法律行爲。 迴避原則,即律師不得辦理與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見證業務。 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 律師對客戶申請辦理見證的事務,應當保守祕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