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管轄增加被告

規避管轄增加被告
反訴可以增加被告嗎?
反訴只能以本訴的原告爲被告,不能增加被告。反訴中針對本訴事由和本訴當事人而提起的訴訟,只能限於本訴的範圍。如果超過本訴當事人範圍,需要另行提起訴訟解決,不在反訴中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三十三條反訴的當事人應當限於本訴的當事人的範圍。  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於相同法律關係、訴訟請求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或者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於相同事實的,人民法院應當合併審理。  反訴應由其他人民法院專屬管轄,或者與本訴的訴訟標的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理由無關聯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