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華裔

收養華裔
收養

收養又稱,係指將他人子女收爲自己子女,中國古代又稱爲螟蛉子,這是由於古人誤以爲蜾蠃把螟蛉的幼蟲收養作己子,實際上它們是用作給自己幼蟲的食物。法律上,收養視同婚生子女的一種身分契約關係。由於收養會將本無真實血緣聯絡之人間,擬製具有親子關係,因此收養者與被收養者間又稱爲法定血親或擬製血親。


收養者稱爲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則稱爲養子或養女;被收養者之生父母稱爲本生父母,而對本生父母而言,被收養者稱爲出養子女。子女出養後,本生父母之親權即處於暫時停止之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