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競業禁止

高管競業禁止
公司法中關於高管競業禁止不得有的行爲
公司法中關於高管競業禁止不得有的行爲有: 1.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2.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爲己有; 3.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4.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爲。 董事、進階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