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款糾紛起訴狀中應該載明哪些事項 (一)當事人的基本資訊。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資訊。 (二)原告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