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損失險財產損失險

車輛損失險財產損失險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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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損失險


在機動車輛保險中,車輛損失保險與第三者責任保險構成了其主幹險種,並在若干附加險的配合下,共同爲保險客戶提供多方面的危險保障服務

車輛損失險的保險標的,是各種機動車輛的車身及其零部件、設備等。當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範圍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時,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車輛損失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碰撞責任、傾覆責任與非碰撞責任,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險車輛與外界物體的意外接觸,如車輛與車輛、車輛與建築物、車輛與電線杆或樹木、車輛與行人、車輛與動物等碰撞,均屬於碰撞責任範圍之列;傾覆責任指保險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車翻倒,車體觸地,使其失去正常狀態和行駛能力,不經施救不能恢復行駛。非碰撞責任,則可以分爲以下幾類:

(1)保險單上列明的各種自然災害,如洪水、暴風、雷擊、泥石流,地震等。

(2)保險單上列明的各種意外事故,如火災、爆炸、空中執行物體的墜落等。

(3)其他意外事故,如傾覆、冰陷、載運被保險車輛的渡船發生意外等。

機動車輛損失險的責任免除包括風險免除(損失原因的免除)和損失免除(保險人不賠償的損失)。風險免除主要包括:

(1) 戰爭、軍事衝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徵用;

(2)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3)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4)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品麻醉後使用保險車輛;

(5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6)駕駛人員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

(7)非被保險人直接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

(8)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

損失免除主要包括自然磨損、鏽蝕、故障,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等。

需要指出的是,機動車輛保險的保險責任範圍由保險合同規定,且並非是一成不變的,如中國大陸以往均將失竊列爲基本責任,後來卻將其列爲附加責任,即被保險人若不加保便不可能得到該項危險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