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市新生兒落戶規定

崑山市新生兒落戶規定
崑山市新生兒落戶的相關規定

1、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到 嬰兒母親或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2、派出所審覈後,辦理出生登記。準備的證明有:1.計生部門的“準生證”。2.小孩在醫院出生的出生證明。


3、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多晚都可以落戶崑山的,只要手續齊備。不過最好就是出生六個月內就去入戶了,因爲那樣會比較快辦好,在派出所直接辦理戶口就行了,如果過了六個月就得等公安局審批的,至少要等一個月。


新生嬰兒落戶崑山必須提供:


(1)父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出生醫生證明。


(3)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農村需鄉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結婚證明。注:母親戶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