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罪的立案標準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賭博罪的立案標準怎麼認定
1、賭博罪以營利爲目的作爲前提條件;
2、構成賭博罪必須符合三種情況之一:聚衆賭博、以賭博爲業。
值得注意的是,“聚衆賭博”有特定的含義,並非所有的“聚衆”賭博都屬於此類。根據我國司法解釋,“聚衆賭博”的情形主要有:
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爲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