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條是否可以告詐騙1、看情況:如果該行爲人存在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來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爲,則憑藉該收條可以告詐騙;如果不符合上述情況的,則不能告詐騙。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