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無效的法定情況是怎樣的

遺囑無效的法定情況是怎樣的
遺囑無效的法定情況是怎樣的
1、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在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下立下口頭遺囑;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又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前述口頭遺囑無效。
2、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3、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4、僞造的遺囑無效。
5、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法律依據:
6、《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7、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僞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