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代位賠償流程

車輛事故代位賠償流程
事故車輛報廢賠償流程
當事人需要交通管理部門出具委託書,讓物價管理部門或具有鑑定資質的部門作車輛評估報告,也就是當事人的車輛損失鑑定書,當事人的車輛估價值多少錢 ,然後才能按價索賠。當事人要辦理車輛報廢到時,憑法院判決書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 辦理手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機動車登記表(副表)》(到所轄區交巡警支、大隊車管部門抽取)。 (二)《機動車停駛、復駛/註銷登記申請表》。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未獲得的除外)。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二塊車輛號牌。 (六)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單位車輛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複印件(用“A4”紙複印,下同)、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個人車輛提供《居民身份證》和複印件。 辦理程序: (一)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於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二)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三)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四)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註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五)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總成”是指從報廢汽車上解下的發動機、前後橋、變速器、轉向器、車架。 (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