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判幾年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判幾年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判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捏造並散佈虛僞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