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反訴訟狀怎麼寫

民事反訴訟狀怎麼寫
民事反訴訟狀怎麼寫
民事訴狀一般分爲五大基本部分:
1、文頭。一般寫“民事書”或“民事狀”。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的格式來寫。另外,現在有的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說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實踐中爲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至貴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具狀人(原告)時間。向人民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