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未滿14週歲同居犯法嗎或者是剛滿14週歲

與未滿14週歲同居犯法嗎或者是剛滿14週歲
與未滿14週歲同居犯法嗎或者是剛滿14週歲
1、只要女方未滿十四周歲,無論是否自願,男方都構成強姦罪。根據最高院《關於行爲人不明知是不滿14週歲的幼女而與其自願發生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罪問題的請示》的規定:行爲人明知是不滿14週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236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處罰;行爲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14週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不認爲是犯罪。擴展資料:
2、《刑法》關於強姦罪的定罪量刑: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強姦的處罰: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實施強姦犯罪的,是共同犯罪,應當按照她在強姦犯罪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分別定爲教唆犯或從犯,依照刑法有關條款論處。強姦幼女定罪:行爲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行爲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爲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