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連續3年沒有使用

商標連續3年沒有使用
沒有使用的商標能被無效不

沒有使用的商標能被宣告無效不,可以提商標無效的情形主要有當事人註冊商標的時候違反了商標法的規定,以不正當的手段獲得了商標,不正當使用商標,已經過了商標有效期,還有就是在商標註冊以後長達三年都沒有使用。只要存在着這些情形,其他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商標無效。


(1)註冊商標違反商標法規定:如不得作爲商標使用、註冊的


(2)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①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


②惡意註冊:商標申請人違反誠信原則,在進行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意將他人有影響的商標、馳名的商標等申請註冊。


(3)不正當使用商標:商標申請人不正當使用商標,侵犯了他人在先權利,嚴重的話會被撤銷商標專用權。


(4)商標有效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爲10年,一旦過了10年並且過了半年的寬展期的話,那麼這枚商標就會被無效。


(5)商標三年未使用:商標申請人註冊商標後,三年內並未使用該商標於註冊類別上的話,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提該商標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