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種工傷補償

特殊工種工傷補償
特殊工種有哪些工種
特殊工種是指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特殊工種的範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特殊工種不是一個正式的概念,只是約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規對它沒有正式的定義。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種作業包括:
(一)電工作業;
(二)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三)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四)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五)登高架設作業;
(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七)壓力容器操作;
(八)製冷作業;
(九)爆破作業;
(十)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十一)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十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批准的其他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