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理賠填補原則

人身保險理賠填補原則
人身保險

分人壽保險、意外傷害險、疾病險。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已經獲得人身(人壽、傷害、疾病)保險金:


1、個人財產,但若以共同財產繳納的保險費,保險費中有對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爲他人的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