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以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嗎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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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關於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的回答見下

1、兩週歲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撫養權。

對於兩週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慮到其尚處於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親的照顧,所以兩週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歸屬於母親。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決孩子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2、兩週歲以上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

對於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撫養權的,則法院會嚴格地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確定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下列情節可以作爲法院優先考慮的因素: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對於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應當考慮其本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