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捏造事實

訴訟離婚捏造事實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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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1、採取妨礙民事訴訟強制措施。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2條規定: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透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2、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217條規定: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3、構成虛假訴訟罪的,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修正案(九)》第35條規定: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虛假訴訟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法定刑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