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還能打電話嗎

拘役還能打電話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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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打電話怎麼進行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爲: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爲”,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

行爲人在開車過程中接打電話的話,會分散自身的注意力,若此時有緊急情況出現,反應上面可能就會變得遲鈍,由此就會造成較大的損害後果。因此,要是駕駛者開車打電話的話,按照規定一般是扣2分,並罰款200元。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湛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