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離婚訴訟指引

深圳中院離婚訴訟指引
在深圳如果一審離婚訴訟直接在中院提起
(1)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在廣東省行政轄區的且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含本數)以上5億元以下的案件;(2)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廣東省行政轄區的且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含本數)以上3億元以下的案件。離婚案件,如果涉及共同財產且達到立案標準的,可以在中級人民法院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