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村民一戶可以擁有幾處宅基地

農村的村民一戶可以擁有幾處宅基地
農村的村民一戶可以擁有幾處宅基地
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2、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3、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覈,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4、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