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的返還怎麼規定的

不當得利的返還怎麼規定的
不當得利的返還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
不當得利的返還有以下法律規定:
1、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損失的人不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
(1)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2)爲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3)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3、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範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4、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5、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爲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條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八條
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範圍內承擔返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