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理賠修車時間

車險理賠修車時間
車險理賠時間
車險理賠時間最長三十日:

新《保險法》規定“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覈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覈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據此,即便保險案子屬於“情形複雜”,保險公司也須在三十日內做出決定,並將結果書面通知客戶。新法還明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後10天內應支付賠款;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則應當自作出拒賠決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先予支付:

新法第25條規定“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這一條進一步體現了以人爲本的宗旨,從客戶利益出發,考慮到急需資金的情況,將保險保障的意義落到實處。

專家認爲,在理賠速度方面的定量規定,將有望極大緩解“投保容易理賠難”的現狀。

一次性通知補充材料

新法第22條第2款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索賠後,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爲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相比較舊法,該條款增加了一次性和及時的要求,從法律上避免了保險公司多次要求客戶補充材料的情況。當然,專家也提示,儘早儘快地提供完整資料,是及時得到賠付的保證。關於所需提供的資料,可以在保險合同中找到也可以電話諮詢保險公司。

意外醫療險理賠時間期限:

一般意外醫療險是當次事故在一百八十天內的治療費用,超過一百八十天的一般是不賠的。 保險理賠的時效是兩年。即發生保險事故後應在兩年內提出理賠申請。過了兩年再不申請,視爲放棄權益。保險公司應在接到理賠申請後一個時間內(好象是一個月)內做出是否理賠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影響理賠效率的因素:

1)當天的保險公司的人員配備

2)理賠時報案人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

3)理賠事件的複雜性

4)合同相關人